利剑出鞘显成效 惩治老赖没商量

时间:2018-01-06 17:30:24 稿源:安徽法院网

       12月2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刘某诉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梁某虽机关算尽,最终仍不得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2016年6月8日上午,梁某驾驶小型普通货车(无保险)行驶至镇北商品街处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驾驶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梁某驾车逃离现场。后经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梁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期间梁某支付医药费50000元后不再露面,无奈刘某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73887元。

  判决生效后,梁某没有主动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梁某后续治疗急需用钱,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并通知被执行人来院处理赔偿事宜。经数次传唤,被执行人不仅拒不到庭,还更换了名下车辆的车牌照。2017年12月2日执行干警突袭梁某的汽车修配厂。执行人员刚到,在工作间的梁某抬头看见警车便丢下工具仓皇向后院翻墙逃窜,执行干警兵分几路围追堵截,最终将躲在邻居家的梁揪了出来。梁强烈反抗,打伤了执行干警的嘴、手,在对其宣布拘留决定时,其妻冲上前来对执行干警辱骂、厮打、撒泼放赖,在对其法律宣传教育后,仍然不听劝阻,执行干警遂果断将其带离现场,因其尚在哺乳期,依法对其予以罚款。宣布罚款决定时其认识到错误并缴纳了罚款,梁某也在此次强制执行后积极主动履行了义务,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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