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执行被拘留 老赖流泪终后悔

时间:2018-01-06 18:00:41 稿源:安徽法院网

       面对法院的执行不仅不配合,反而鼓动家属采取辱骂、威胁等手段阻挠执行,11月30日,李某被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十五日。

  张某诉李某身体权纠纷一案,2017年9月经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与判决书生效后后十日内支付赔偿款9515.7元,然而判决书指定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法定义务,反而玩起了失踪。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30日一早,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张某正在自己家农田里干活。接到线索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李某家并找到了李某,经与其充分沟通后,李某仍然不配合执行,后执行人员将其带到驻地法庭,准备采取强制措施。不料,几分钟后,其家属杨某也赶到了法庭,在张某的怂恿下,杨某意图阻碍执行人员拘留其丈夫,执行人员上前予以制止,要求其配合执行,却遭到拒绝和谩骂,执行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联系驻地派出所将杨某控制起来,后通过联系当地村委会将杨某送回了家。而李某则被执行人员被送进了拘留所。

  回到家后的杨某终于冷静下来,当天下午,杨某即主动来到法庭将9515.7元的执行款交到了法庭并写下了悔过书,而在拘留所的李某也当着执行法官的面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悔不该当初。

  今年以来,霍邱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加强与公安、银行及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联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已期切实提高执行实效,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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