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让被执行人插上翅膀也难飞

时间:2018-05-07 08:50:29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一”期间,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50000元,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10月23日,原告潘某与被告时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审理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被告时某并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时某一直玩“失踪”。本院执行法官多次提起“总对总”线上查控,经多日“网上追踪”,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财产线索渐渐浮出水面,案件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时某有一张银行卡使用比较活跃,但是金额一直很小,与申请执行标的额相距甚远,同时发现时某有一个财付通账户在使用,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该案承办人预测被执行人时某主要使用电子银行,金钱来往多存在于网络账户之间,仅通过个别银行卡进行中转。4月底,该案承办人通过线上查控冻结了时某的那张“中转银行卡”,同时委托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时某的财付通账户。

  仅仅半个月不到,被执行人时某主动出现在祁门县人民法院,“程法官,月底我一定把钱交齐,你们能不能把我的微信和银行卡解冻?我在外面很多工程款都是往那张卡打的,我现在都没办法周转了”。5月1日,被执行人时某主动将欠款50000汇入祁门法院执行款专户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与银监会、发改委、民政部等中央十多个部门,先后推出四个重磅文件(5月1日起实施),共同推进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的大格局,推动诚信社会建设,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法院可以“360度”无死角的掌控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动向,作为一个社会人,难道“你”不使用手机吗?否则“你”必将处于大数据的“笼罩”之下。正如一句老话所说:“尊重他人是对自己的最大的尊重”,在此也奉劝各位被执行人们,悬崖勒马,趁早履行,否则将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更大的法律代价。“老赖”们,别到时候又“赖”进监狱,才想起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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