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心为学生家长作担保 替人还债有苦难言

时间:2018-05-21 10:03:20 稿源:安徽法院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老赖”欠债不还,自己成了“老赖”,也连累作为亲朋好友的担保人成了“老赖”。5月17日,为学生家长作担保的当涂县某小学老师陈某来到当涂县人民法院,为自己的担保行为偿还了21万元。

  陈老师为人和蔼可亲,工作一丝不苟,私下里也与学生们打成一片。2015年,学生小刘的父亲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某贷款公司借款30万元,签订合同时找到热心的陈老师做担保人。陈老师碍不过面子,也出于好心帮忙的情由便答应了下来,在合同上签了字。哪知道这个签名让自己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15年10月,该贷款公司因刘某逾期未还欠款,将借款人、担保人一同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刘某归还借款及利息,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迟迟不还欠款,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在外欠款无数,根本没有能力还款,于是还款义务就落到了担保人陈老师的身上。执行法官多次向陈某做思想工作,分析其中利害关系,“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义务替借款人还债,否则也会成为“老赖”进入黑名单,这样不仅影响你作为一名老师的声誉,也会被处处受限,无法坐飞机、高铁等,同时作为一名老师也应当为学生起到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陈老师最终在5月16日来法院偿还了大部分借款21万元。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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