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心帮朋友 却背上25万元债务

时间:2018-05-22 09:00:50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本好心帮助“兄弟”在借款时做个担保,没想到还款到期时这哥们儿不靠谱,是个“路跑跑”,25万元借款及利息却落在了自己身上。5月15日,为朋友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詹某在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与申请人某小额贷款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替被执行人陈某、林某给付执行款25万元。

  2012年7月31日,陈某因需店面资金周转从祁门县某小额贷款公司处贷款25万元,朋友林某、詹某为陈某做了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按期还款,贷款公司于2013年4月将陈某和担保人林某、詹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令陈某返还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5万元及利息,林某、詹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该贷款公司向陈某索款时,发现陈某早已跑路,无奈于2014年1月,以陈某、林某和詹某为被执行人向祁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担保人林某又因经济犯罪于2014年8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仍在服刑期间)。身为担保人的詹某表示借钱的又不是自己,被判履行还款义务的他一直觉得十分冤枉,以法院判决不公为由,一直隐匿财产规避法院执行。

  今年4月以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正酣,法院连续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四面楚歌”合围之势。近期有关执行线索显示被执行人詹某仍住着别墅、开着豪车,于是执行法官将詹某传唤至法院,明确告诉他“像你这样‘有头有脸’的人,到时候法院把你头像挂到网上,恐怕日子也不会好过吧……”最终,被执行人詹某主动与申请人某小额贷款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詹某承诺在一个月内(6月15日前)履行15万元担保义务,届时申请人才同意申请法院依法将其从全国失信人名单库中予以屏蔽,剩余10万元借款于明年6月前还清即可。

  很多民间借贷案件都是借款人成了“路跑跑”,留下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很多担保人在被执行时叫苦不迭“求你担保时称兄道弟,借到钱后却人间蒸发”。虽然法律规定担保人在履行义务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但大多是缠诉一身,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后仍然是一无所获。法官提醒:市民在帮“好朋友”做担保时要理智对待、慎之又慎,千万别到头来是怨你怨他、埋怨法律,却揽来一身债!(汪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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