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局联动 人民调解助执行

时间:2018-06-14 08:44:31 稿源:安徽法院网

  6月11日,申请人何某从霍邱县人民法院兑付了一笔16万元的标的款,这起执行案件历时近半年后,终于在法院和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句号。

  2014年,被执行人章某驾驶客车与他车发生接触,造成车内乘客何某受伤,后经认定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何某因该起事故导致一级伤残,花费了巨额医药费。此后保险公司如数全赔,但章某一直未赔付,后经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章某赔偿何某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1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章某一直未能全额履行义务。2018年1月,何某申请执行,但章某不见行踪。

  执行法官经多方打探,得知其在本地某工地上班,并从当地司法所了解到,章某之所以逃避是因为无能力全额支付,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把事情和解。得知该消息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该镇司法所进行沟通联系,最终在司法所积极促使下,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6月11日,章某积极筹款一次性赔偿了16万元,在司法所负责人的带领下,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了确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张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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