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险被拘 迫于法威终履行

时间:2018-07-04 15:13:32 稿源: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

  法律的权威不容任何人侵犯,再小额的案件也不允许老赖的肆意妄为。文某拖欠孙某工资共计2400元,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并扬言道“我就是不还,你们能拿我怎么样!”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摄于法律威严,文某收起了他所谓的“高傲”,终于偿还了拖欠的工资。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文某的宾馆进行装修,孙某为其工作,在工作完成后直至2017年文某仍拖欠孙某2400元工资,为此,孙某诉至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文某立即偿还原告孙某2400元工资,被告文某承认情况属实,请求分期偿还。经九华山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文某于2018年2月15日钱、5月30日前分别付给孙某工资1200元。但文某到期只履行了一次义务,原告遂于2018年6月19日向九华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九华山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文某送达了执行材料,督促文某支付孙某工资,但文某态度蛮横,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法院进行财产调查后发现,文某经营宾馆效益良好,且其名下有两辆轿车,通过对其银行流水账单分析后确定其是故意隐瞒财产,属于有财产拒不执行。

  文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符合拘留的条件,九华山法院于2018年7月2日向其发出最后通知,如若7月3日前其仍不支付孙某工资,法院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法官的施压下,文某迫于法律权威于2018年7月2日付清了孙某的工资,本次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文某有支付能力但故意拖欠而不予履行,法院已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其自认为案件标的额较小,法院不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逃避执行、拒绝执行,置申请执行人权利于不顾。九华山风景区法院绝不姑息任何一个老赖,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促进了本案的执结。对于像本案一样的小额执行案件,很多被执行人自认为案件标的额小,拒不执行不会有什么后果,这是藐视法律、挑战法律的行为。人民法院无论是对待标的额巨大还是较小的案件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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