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私拆他人房屋建新宅 出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时间:2018-07-09 09:17:59 稿源:中安在线

  2018年7月5日上午,太和县人民法院共出动7辆警车,执行干警及法警队员30余人赴三塔镇对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袁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本案的胡某某因年老体弱,子女为方便照顾将其接到县城居住,家中的老宅子因无人看管便交给袁某某代为照看。2006年初,袁某某私自扒掉宅子上的房屋自己建起了五间平房,部分平房及附属设施对外出租经营。因双方协商未果,本院于2016年作出判决,袁某某拆除建在胡某某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袁某某让年事已高的母亲住在该房屋内且躲避执行、抗拒搬迁。

  凌晨6时许,太和县法院院长吴静指示执行按原计划进行,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文斌出发前往三塔镇,实地察看强制执行条件,联系工程机械,联系镇村干部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能调解就不强拆。

  中午8时30分,执行干警及法警队员已经集结完毕。8时40分准时出发前往执行地点。先后由执行法官、执行局长、院长、镇村干部对双方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在社会各界对双方调解过程中,房屋的腾空工作也在雨中紧张的同步进行。

  中午11时许,在调解无果且分歧较大的情况下,法院果断的对涉案平房及附属物强制拆除。下午1时许,行动结束。

  吴静在执行现场接受采访表示,自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太和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先后实施了“限驾令”,失信彩玲,全方位曝光,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等多种措施,向外借力,向内聚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社会各界正在逐步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协助执行。(记者陈成通讯员张进款)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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