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三年分文未付 拘留当场搜出上万现金

时间:2018-07-17 09:56:17 稿源:霍邱法院

  7月14日晚上11点,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可靠线索,被执行人王某正在马鞍山市某宾馆内开房住宿,执行干警们当即出发赶往马鞍山市。

  2015年,王某因承包工地从周某处购买模板、方木,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书”,并约定货款如何分期支付。合同到期后,王某拒绝支付货款,周某依法向霍邱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周某货款27832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法院的通知,王某一直未予理会,通过财产调查,执行法官也未发现王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根据申请执行人周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一直在外承包工程,绝对是有能力偿还欠款的。鉴于王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霍邱法院对王某实施拘留措施。

  7月15日凌晨三点,执行干警们赶到了马鞍山市某宾馆,经过一番详细部署,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留。将王某送到霍邱县拘留所后,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随身财物进行搜查,当场搜出现金14100元,浪琴手表一块,并发现在最近两个月内王某用微信、支付宝转账额度高达数十万元。执行干警告知王某,若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当即表示会尽快把钱还上。(刘树何)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