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暑假欲带孩子出游 因"限高令"被限制出行

时间:2018-07-27 08:15:38 稿源:中安在线

  暑假是亲子出游的高峰期,陈某的孩子在外上大学,本打算趁暑假带孩子去台湾旅游,却险些因自己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不能出游。

  2016年3月,陈某与郑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郑某出资100万元购买陈某位于淮南市大通区某小区的商品房及地下车库,郑某依约支付了购房款,但陈某只交付了价值25万元的房屋,价值75元的地下车库一直未能交付。经大通区人民法院调解,郑某同意陈某于今年6月30日前分期返还35万元购房款了结此案,但陈某未能如期清偿。

  7月4日,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向其邮寄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且明确告知了陈某如果不能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将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陈某收到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一看法院可能会对自己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急忙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陈某告诉承办法官自己的孩子上大学,打算暑假带孩子去台湾,承办法官告诉其如果不在限期内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次出游将难以成行。

  了解到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带来的后果,陈某想到如果不能出游,孩子不仅会十分失望,也会影响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家庭关系,于是主动联系了郑某,交齐了案件款,并承担了案件执行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自己也可以带着孩子轻松出游了。(记者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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