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缓刑考验期又想当“老赖”? 法官不答应!

时间:2018-08-10 12:22:01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刚过缓刑考验期,就想当“老赖”,以为法院拿自己没办法,可是结果怎样呢?

  三山区法院受理的孙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万余元。执行法官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电子送达传唤被执行人来法院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可朱某却表示无法全部履行,仅能履行9500元。

  而执行法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朱某于2017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近期刚过缓刑考验期。也就是说,刚刚过了考验期的朱某就想当“老赖”了,这不就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吗?面对朱某的这种心态,执行法官与其进行了沟通,并告知其相关法律风险。

  而孙某经过慎重考虑,同意朱某先支付9500元,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就剩余执行款项的支付达成了和解协议,朱某也表示近期会筹款并严格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款。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执行法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执行法官要提醒一些“老赖”,侥幸心理要不得,真等到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悔可来不及。(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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