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后二十年未还本利 “二拘”后还清所有欠款

时间:2018-08-31 10:16:38 稿源:枞阳县人民法院

  8月24日清晨,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汪某拘传至法院。回院途中,汪某妻子将所欠的贷款利息转账至法院一案一账户,该案顺利执结。在该次拘传之前,该院已对汪某进行过一次司法拘留。

  1997年,汪某为经营运输业向枞阳县铁铜信用合作社借款40000余元,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被枞阳县铁铜合作社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后汪某并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枞阳县铁铜信用合作社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立案后,因汪某前期一直下落不明且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终结首次执行程序。2017年,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汪某与其妻子在老家一起经营了一家商行,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进行了核实。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该案件被恢复执行,汪某也被司法拘留。在第一次拘留后,汪某向法院交了4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剩余所欠的4万多元利息于当年12月底之前还清。如今,承诺的还款期已过去大半年,汪某仍未有任何还款行为。近日,枞阳县法院执行局利用集中行动的时机,果断出击再次拘传汪某,该案就此顺利执结。(杨玭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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