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朋友借钱不还,我咋成了“老赖”?

时间:2018-09-14 11:04:55 稿源:颍州晚报

  市民李先生:我的朋友通过网上信贷公司借了1000元,逾期1年了,至今还没有还。他当初借钱时,上传了两张照片,有一张是我的。

  最近催收机构催款,将我和其他几张照片放在一起,并且标注上“老赖”等字样,通过访问我的手机通讯录,发给了所有人。我的朋友、亲戚也都收到这样的照片,给我带来很大影响。我的照片被冒用,名誉受损,该如何维权?

  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陈大彩: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催收机构这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李先生的名誉权,李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贷公司、催收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若该照片属于私密照片,李先生的朋友、借贷公司和催收机构可能侵犯李先生的隐私权,可以要求上传照片的朋友、借贷公司和催收机构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楚楠楠)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