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法院:儿子受伤速获赔 父亲锦旗表心意

时间:2018-09-18 11:24:09 稿源: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9月14日上午,在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梁某煜的父亲为高新法院执行局法官倪伟送来锦旗,“我是来感谢高新法院的,我儿子的案件你们快速高效执行,我们不到三个月就拿到了赔偿款。我送执行法官一面锦旗表示一点心意……”。

  2016年1月11日18时,梁某煜驾驶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皖A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合肥A货运公司所有)及皖A6H××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安徽B物流公司所有)相撞,造成梁某煜头部受伤,梁某煜辗转合肥多家医院治疗,结果头部重度损害,评定为一级伤残,成了一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孙某、合肥A货运公司赔偿原告梁某煜各项损失676973.14元;被告安徽B物流公司对赔偿款项中的608973.14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名被告均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梁某煜的法定代理人于2018年7月向高新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倪伟接到案件后,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因案件涉及标的较大,被执行人较多,并考虑到申请人系一级伤残,急需执行款进行后续治疗,办案人员制定了一系列周密的执行计划,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该案件。办案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公司的银行账户和名下车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从立案到结案,此案用时两个多月,执行法官便将梁某煜的赔偿款执行到位。“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三个月就拿回了钱,执行局法官倪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班加点,高效工作的一幕幕让我着实感动。”梁某煜的父亲激动的说到。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高新法院执行法官的“点赞”,也是对高新法院的鞭策。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以来,高新法院不忘初心,认真履职,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扣划,发布老赖名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予以拘留,提高执行款发放效率和提高执行效率等多项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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