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地界伤人又拒绝赔偿 避免被拘儿子替父偿还

时间:2018-09-27 09:07:35 稿源: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9月21日下午,在传统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避免父亲在拘留所中过节,被执行人王某峰的儿子来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替父亲履行了赔偿义务,将父亲接回家中。至此,一起立案仅两周的健康权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7年3月,在颍东区插花镇曾桥村,因挖地界发生争执,申请人王某秀与被执行人王某峰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某秀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脑震荡、左侧多发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本是同村村民的两人结下了梁子,更别提赔偿的事情了。

  2018年1月,王某秀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颍东法院经审理后判令王某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王某秀各项损失15588.3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峰未履行义务,王某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先是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多次电话催促王某峰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同时做申请人的工作,以真正平息两人之间的矛盾。然而王某峰不仅不主动赔偿,而且态度强硬,对法官的劝说视若无睹,经过多方查询也未查到王某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健康权纠纷案件属涉民生案件,在多次努力无果后,执行法官在中秋节前一天将王某峰拘传到院,谁料王某峰仍旧不愿配合,一副法院能奈他何的样子。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听说父亲要被拘留,王某峰儿子急忙到院替父亲偿还了赔偿款。“以后有纠纷坐下来好好谈,切不可鲁莽行事,做触犯法律的事情,这次就当买个教训吧”,执行法官对不再实施拘留的王某峰说。(袁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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