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拖欠死亡赔偿款 法院千里追执终获公平正义

时间:2018-09-28 15:33:13 稿源: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9月27日,在烈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方努力下,成功为申请人执行人李某追回一笔死亡赔偿款,一起长期执行未果的案件到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6年9月26日,史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在路口与四轮拖拉机相撞,致使同伴李某死亡。因史某某系未成年人,故法院判决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李某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277068.4元。判决生效后,史某某的父亲史某除案发后赔付原告3万元,剩余款项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于2018年6月28日向烈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史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时,拒不签收并拒绝报告财产,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史某仍拒绝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证,在宿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查询到史某名下有两套房产,但史某通过和其妻子离婚的方式将其中有房产证可供执行的房产进行转移。执行干警在查得事实后,对史某采取依法拘留措施,并告知史某及其亲属,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继续对抗执行,将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在亲属的帮助下,将剩余欠款247068.4万元全部赔付给申请人李某,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并且对自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感到抱歉。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拿到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高度负责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了诚恳的感谢。

  在此次案件中,这笔执行款也许永远无法抹平申请人的丧子之痛,但执行到位是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法院执行干警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中,有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石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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