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黑名单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终履行执行款

时间:2018-10-11 15:44:33 稿源:中国法院网

  “你好,法官,被执行人已经将6万元还给我了,这是转账凭证,你看一下”。10月10日,申请执行人郜某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郜某将一份结案申请书递交给了执行法官。

  陶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于2014年10月、12月先后向郜某借款共计5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后陶某未按时还款,郜某遂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偿还郜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后,陶某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郜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陶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陶某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这笔借款。对此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将陶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由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陶某无法在银行办理贷款,且其支付宝的信用度也大大降低,严重影响了陶某的工作和生活。最终,陶某将6万元执行款付给了郜某,郜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本案也得以执行完毕。(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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