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元诉讼费舍不得付 阜阳男子成“老赖”搭进去7000元

时间:2018-11-01 08:33:22 稿源:安徽商报

  购买火车票被拒,参与工程招标的资格也没了……家住阜阳市颖东区的贾某因为不愿意缴纳150元诉讼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月3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阜阳市颖东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迫于种种无奈的贾某只得给付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7000元。

  贾某家住阜阳市颖东区,曾跟刘某的丈夫一起合伙做生意。后来,刘某的丈夫生病,合伙关系终止。2017年,刘某拿着丈夫所持有的工程款欠条找到贾某要钱,被贾某拒绝。

  2017年11月,申请人刘某诉被执行人贾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贾某自愿分两期偿还所欠刘某不当得利款20000元。第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贾某就未按期偿还,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贾某履行了20000元。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对于审理时150元的诉讼费,双方均不愿意做出让步,吵得不可开交。

  该院法官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因为法院认定该笔诉讼费由被告贾某承担,导致贾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被执行人贾某陈述,他前一段时间坐火车去北京想买卧铺票因限高令没有买上,自己做工程想投标但是由于失信惩戒连报名资格都没有。

  多处受限后,贾某很到很无奈,更认识到这150元给自己带来的不便,主动请求履行判决义务,消除给自己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调解书中有明确约定,如被告到期未付清欠款,应按照月利率1.2%支付欠款信息,利息按照欠款金额从2014年1月3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最终,贾某因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不得不给付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7000元。(记者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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