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因征迁补偿舅甥失和 破晓出击促案结事了

时间:2018-11-06 15:05:00 稿源:安徽法院网

  10月31日凌晨6时许,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法警调查执行中队快速赶赴雨山区佳山乡东湖村,将还在睡梦中的沈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近俩小时的说服教育下,沈某最终答应与申请执行人印某某和解,并于当天偿还一部分征迁补偿费50000元。

  申请执行人印某某系被执行人沈某母亲的弟弟,二者系“舅甥”关系。2005年印某某所在村子征迁,同年12月,印某某在东湖村沈某户的空地上盖楼房,建房款由印某某支付,所建楼房被登记在沈某名下。2016年该房屋被征迁,沈某领取了全部征迁补偿款。双方就补偿款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2017年9月,法院经审理判决沈某返还印某某征迁补偿费用133650元。判决生效后,沈某未予履行。2018年4月,印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案后,依法向被执行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然而沈某始终躲避执行,电话不接、上门无人。执行法官依法查询沈某名下财产信息,并无所获。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碰壁”后,执行法官决定在凌晨对其采取强制拘传。10月31日凌晨6时10分,雨山法院法警调查执行中队七名同志火速前往东湖村沈某的住处,将还在酣睡的沈某拘传至法院。

  调解室内,执行法官情理并用,认为当事双方系亲舅甥关系,不应当为了钱财而伤害亲情。同时告诫沈某,如若不依法返还征迁补偿款,就会收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印某某也表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不希望破坏原有感情。最终,沈某“回心转意”,认识到亲情的重要性,答应归还该笔征迁补偿款。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沈某于当天上午即返还印某某50000元,余款分期偿还。该案终告一段落。(刘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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