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抚养费致女儿无钱交学费 法院“亮剑”其父亲

时间:2018-11-06 15:07:12 稿源:安徽法院网

  10月25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

  2015年8月份,申请执行人赵某莉的母亲袁某起诉被执行人赵某龙离婚,该案经调解袁某与赵某龙自愿离婚,婚生女赵某莉由袁某带领抚养,赵某龙每月支付抚养、教育费8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龙一直拒绝向申请人支付抚养教育费。孩子上初中时,袁某还能勉强支付起赵某莉的抚养、教育费用。2017年9月份女儿读高一,袁某实在无能为力了,

  2017年11月份申请人袁某银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本院执行法官也多次语重心长的劝说被执行人赵某龙主动履行女儿的执行费,但赵某龙一直不予理睬。后,执行法官对赵某龙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赵某龙也摄于执行的“利剑”,把拖欠两年抚养、教育费用全部履行。袁某收到标的款后,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本案也执行完毕。(陈孝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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