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还钱被拘留 家人竟向法院索要误工费

时间:2018-12-19 08:47:04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熊某某与六安市叶集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某某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恶意拖欠申请执行人货款32000元,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熊某某仍不以为然,认为最多在拘留所里待上十五天就没事了。就在执行干警提审被执行人熊某某时,熊某某家人竟然向法院提出要法院按照400元/天的标准赔偿熊某某误工费损失的无理要求,认为法院将熊某某限制人身自由导致其无法继续工作,致使家庭收入受到损失。面对被执行人家属的无理要求,执行干警断然拒绝并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熊某某及其家属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执行期间,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熊某某在接到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后在期限内拒绝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且行为恶劣,于是依法决定对熊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原本以为拘留十五天就能出来的熊某某及其家人顿时慌了神,他们没有料到法院不仅没有因为他们的无理“耍泼”将熊某提前释放,反而继续对熊某加大了失信惩戒力度。就在第二次拘留当天,熊某便联系家人主动将全部案款及罚金如数交至法院,深刻检讨自身的错误请求法院对其宽大处理。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法院生效裁判必须执行!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叶集法院将用好用足拘传、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严惩“老赖”,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力。在此也敦促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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