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一老赖拖欠民工工资拒不归还 法院将其拘留

时间:2019-01-03 09:21:57 稿源:安徽法院网

  为更好地解决讨薪难,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2018年12月26日上午,铜官区法院对一拖欠三名农民工工资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8年2月起,杨某雇佣崔某等三人为其承包的铜陵静湖家园工程从事瓦工,工程结束后,杨某分别向三人出具条据确认共欠劳务费5万元,条据中注明付款时间,但杨某始终未兑现承诺。无奈之下,崔某等将杨某起诉至法院并且胜诉,但打赢了官司对方仍然不付钱,崔某等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官按照规定流程对被执行人杨某查找财产线索,因杨某一直不出现,法官从网上查封了杨某的建行账户,冻结该账户中的存款1万元,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杨某终于“露面”,并要约崔某等人一起到法院来,当天支付1.5万元执行款,承诺余款3万元在三个月内付清,并要求崔某等人申请解除对自己账户的查封,崔某等考虑到与杨某系同村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主动要求解除对杨某账户的查封,法官多次确认后,暂时解除了查封措施,但狡猾的杨某始终没有支付余款。年关将至,崔某等人又着急了,要求法院对杨某采取措施,敦促其还款。法官通过多方查找,12月26日上午,成功将杨某拘传到法院,要求杨某立刻履行给付义务,并告知杨某如果今天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杨某又重施故伎,要求崔某等向法官求情,法官将本案执行情况告知崔某等人后,依法制作拘留决定书并送达后,在警灯的闪烁下,杨某低着头“奔赴”拘留所。

  铜官区法院在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将穷尽法律规定的所有执行措施,直至将所有赔偿款交到农民工的手中。对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予以限制高消费惩戒、纳入失信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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