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上法院:担心被抓 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还钱

时间:2019-01-31 08:53:59 稿源: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在农历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一名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攻坚的强大声势和威力,担心被抓过不了春节,无法与家人团聚,他主动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要求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是一名贩卖青菜的摊主,两千多元执行款竟有近千元的硬币和小面额纸币。

  2018年6月11日18时许,原告李某、被告张某在颍上县耿棚镇街上因卖西瓜发生争执,原、被告进行互殴,原告面部、左胳膊及左腿受伤,事后颍上县公安局对原、被告双方都进行行政处罚。原告李某受伤后经颍上县人民医院、耿棚中心卫生院医治,共花去医疗住院费2820.86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被告张某发生争吵后,在双方互相殴打过程中导致李某受伤。双方对损害发生均存在过错,法院酌定张某承担李某损失50%的责任。2018年9月3日,颍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李某损失2745.36元。

  2019年1月14日,原告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接到执行通知书后,看到法院经常开展集中突击抓“老赖”行动,“执行110”每天24小时值班,离春节还有几天的时间,申请人紧盯不放,自己整天担惊受怕,坐卧不安,不如还了钱心里安得。于是,在1月30日下午他把平时卖青菜积攒的三塑料袋零钱,用电瓶车带到了法院。经清点,百元大钞近2000元,其余都是零钱。共有300枚1元硬币、300枚5角硬币,300多张1元纸币,执行人员共清点了40多分钟。申请人李某考虑到自己也是贩卖青菜的,十分理解被执行人,没有半句埋怨就照单全收了,该案被圆满而顺利执结。(李斌)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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