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不孝子拒不赡养老人 司法拘留面前主动履行

时间:2019-02-26 11:05:34 稿源:枞阳县人民法院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吴某某很快便主动履行了给付赡养费义务。

  2016年8月,枞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83岁的杨老太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5个子女告上法庭。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5个子女每人每年于9月1日前给付杨老太赡养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除长子吴某某外,其他4个子女均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杨老太遂向枞阳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对吴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依法开展网络查控等财产调查措施,但被执行人吴某某始终拒不报告财产,千方百计躲避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数次前往被执行人吴某某家中,但吴某某均未在家,执行法官遂向吴某某妻子做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责令他们自动履行赡养义务,但被执行人吴某某始终无动于衷。

  近日,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法官再次突击至被执行人吴某某家中,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吴某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在执行局,被执行人吴某某态度蛮横,以各种借口推脱自己的赡养责任。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解无效后,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吴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得知吴某某被法院司法拘留后,吴某某的家人很是着急,开始积极筹钱。在送拘前,被执行人吴某某的家人将赡养费如数送至执行局,并表示以后会按时给付赡养费。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谢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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