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法院:紧盯执行不放松 “老赖”终究把钱还

时间:2019-03-18 17:24:35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驱车远赴巢湖市,找到被执行人劝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分三次给付欠款27万元人民币。

  2005年,付某、黄某、李某三人注册成立了巢湖某工程公司, 2010年,该工程公司与滁州某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该公司提供货物,至2011年,该工程公司欠付滁州某公司货款81余万元。后经滁州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判决付某、黄某、李某赔偿滁州某公司人民币120万元。判决生效后,三人并未履行,故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都未找到其人,后案件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日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相关执行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巢湖市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告知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称无财产可供偿还,执行法官当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法院,经沟长时间通后被执行人仍坚决不还款,随即法院对其进行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被拘留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称其愿意还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执行法官提前解除了对黄某的拘留决定。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黄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多次驱车远赴巢湖市找到被执行人,催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分别三次还款共计27万元,后该被执行人表示将会把剩下余款尽最快时间偿还。

  南谯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大幅提高执行效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陶虎  姜华 王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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