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烈山:失信“老赖”无法出国 主动偿还百万债务

时间:2019-03-20 09:07:45 稿源: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一“老赖”因被限制高消费而无法出国,遂主动要求支付全部执行款。3月14日下午,在淮北市烈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中明主持下,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场向淮北某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200万元,双方当事人就余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了解,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淮北基城一期安置房16﹟、17﹟、18﹟、19﹟、23﹟楼工程时,与淮北某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纠纷,淮北某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遂向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其拖欠的商砼款2418553.1元及违约金。经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淮北某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砼款2418553.1元及违约金。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徐中明法官多次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并远赴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信息,但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徐中明法官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注销被执行人北京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前不久,在这位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出国时,发现自己已被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无法购买机票,于是急忙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和解。经执行法官调解后,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执行款和执行费用,案件得以彻底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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