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恐于限高令威慑 自驾十小时主动要求履债

时间:2019-03-22 09:17:24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11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的执行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刘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刘某承诺3月13日与申请人赵某一同来法院协商借贷纠纷。13日上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刘某请求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2017年,刘某向赵某借款,借期届至,刘某分文不还,双方矛盾激化,赵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铜官区法院审理并判决刘某偿还赵某借款1.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希望刘某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便和刘某联系,刘某以在外地工作春节回铜为由一再搪塞,执行法官告知刘某,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其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刘某却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随即将刘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刘某春节回铜,因购买不了高铁车票,自驾数十小时回家,其中辛苦不言而喻。

  最终,赵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刘某并当场偿还借款1000元,其余借款按月分期偿还,赵某也同意解除对刘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刘某对法官说出门不做高铁,太不方便了,这限高措施真厉害!法官告诫刘某,若后期不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仍然会再次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陈金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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