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老赖”躲债在外年迈母亲“留守”阻挠执行

时间:2019-04-03 08:47:50 稿源:铜官区人民法院

  3月29日上午,铜官区法院组织干警对位于铜陵市豪邦康城小区内某号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恐于拘留威慑,被执行人家属承诺三日内主动腾房。

  该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吴某,在2010年至2013年间分别向阮某、谢某、余某借款,共计54万余元。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吴某以生意失败为由拒绝还款,阮某等三人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令吴某立即向阮某等偿还欠款本息共计534910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依旧未履行给付义务,阮某等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官查询发现,除了位于铜陵市豪邦康城某栋某号房屋外,吴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套房屋,限制其交易。法官多次联系吴某敦促履行,可吴某常年在外躲债不回铜。法官决定对涉案房屋评估、拍卖,可吴某委托亲属私自将法院已经查封的房屋更换门锁,并让自己年迈的老母亲“留守”,阻挠执行。3月29日,铜官区法院对涉案房屋强制腾退时,老人在屋内拒绝离开,法官耐心地做老人思想工作遭拒。老人身体腿脚不便,无法独立生活,法官断定屋内可能还有人。跃层一间关着门的房间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在外喊话并联系专业开锁人员到场,吴某的弟弟吴某某恐于威慑,主动将房门打开。

  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沟通中,其承认曾帮助吴某更换房锁。就私自更换法院已经查封的房屋门锁,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法警给吴某某戴上手铐后,其终于认识到行为的错误,主动向法官道歉,并承诺三日内腾空房屋,将母亲带走。配合法院将房屋交给申请人评估拍卖,抵偿欠款。法官说,吴某逃债,却让母亲来做挡箭牌,作为子女确属不该。(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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