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被上“黑名单” 被执行人主动偿清19年前借款

时间:2019-04-04 14:42:09 稿源:霍邱县人民法院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都十九年了,我做梦都不会想到法院能帮我追回这些钱”。4月1日,申请人张某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张某激动地说道。

  张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即李某返还张某借款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00年1月2日起计算至此款付清之日止。

  判决后,李某便离开了当地外出务工。由于当时执行方式的局限性,让执行法官为难的是不仅找不到李某本人,而且也未能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只得按照程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历经数十年以后,李某回到了当地,并经营了一家餐馆。依据申请人张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将案件恢复执行。随后,执行法官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并郑重告知李某相关法律后果,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会被法院拉进“黑名单”中,对自己的征信造成不良的影响。

  最终,李某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经结算后,李某将21215元案款一次性打到了法院标的款账户内,从而,这起陈年旧案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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