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拖欠百万上了"黑名单" 为保名誉主动求和解

时间:2019-04-22 14:28:56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请您网开一面,我会把钱全部还完的,现在我不仅仅成了‘老赖’,银行账号也被冻结,生活实在不方便啊……”近日,一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陶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向申请人方大吐苦水,希望能够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14年12月,陶某某、周某某向马鞍山市某银行借款110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徐某某、张某、王某某等八人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随后,马鞍山某银行按约发放了借款,然而,陶某某、周某某并未依约履行还款责任。2018年3月,马鞍山某银行向雨山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且判令陶某某等一次性归还马鞍山某银行借款本息合计1156784.66元。判决生效后,陶某某等人依旧未有还款迹象。2018年10月,马鞍山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案后,先是向十名被执行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随后通过查控系统冻结了十人的银行账户。此后,执行法官多方联络陶某某等,希望他们尽快履行义务,然而,陶某某等人或是拒不现身解决问题,或是更换了手机号码,或是和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此后,执行法官将十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019年4月12日,被执行人陶某某突然来到法院,希望能够和申请人和解。“方法官,我前几天已经把拖欠银行的利息还清了。自从我和徐某某、张某等十人被纳入‘黑名单’后,我的生活不仅不方便,而且还连累了他们八个担保人,现在他们都怪我,甚至后悔为我担保,我的名誉也坏了。”陶某某说着说着便黯然神伤起来。执行法官联系到申请人,随后其代理人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方最终答应与被执行人和解,当天双方便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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