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依托村委会合力 赡养费成功执结到位

时间:2019-06-06 09:14:14 稿源: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

  6月4日,固镇县石湖乡康湖村,在这里,年迈的刘老太太等来了固镇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接过赡养费的一瞬间,刘老太太的双手禁不住地颤抖,感谢的话还未说出口,早已泪流满面。

  据悉,刘老太太年过八旬,系石湖乡康湖村金庄组人,膝下育有一子(残疾)一女,现因为年纪已大、生活不能自理,正是需要子女无微不至照顾的时候。可是,女儿金某拒绝支付赡养费。俗话说:“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女的责任,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最终,刘老太太将女儿金某告上了法庭,请求固镇县法院判决女儿金某如期支付赡养费。后经固镇县法院判决,金某每月向老太太支付生活费200元。

  2016年3月30日,刘老太太称法院判决后,女儿一直没有履行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前后数次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向村民了解情况,并查讯被执行人下落,均未果。面对现已年迈、急需要资金维持生活的老太太,执行干警决定通过石湖乡康湖村的村干部配合解决该起案件。

  6月4日早上9点,执行干警抵达石湖乡康湖村村委会,将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告知了村党支部书记,希望村委可以配合法院完成本次执行工作。上午10点左右,经过村委的配合,金某到达现场,经过两个小时法律的威慑和情理的感召,金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垮塌,表示愿意当场履行义务,至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不仅要彰显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也强调用法律的温度去缓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情感的裂痕。一直以来,固镇法院在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的同时,重视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办案,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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