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 消失四年"老赖"主动还款

时间:2019-06-13 09:50:33 稿源:和县人民法院

  端午节前夕,和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傅礼龙带领法警驱车700公里,紧急赶往山东新泰市查封一处用于担保的房产,至此,一起历时四年多的执行案件成功结案。

  2013年,王某与何某签订协议,约定王某租赁何某位于新疆哈密市黄田煤矿机器设备,从事砂石、砂铁采挖生产经营。后王某拖欠租金并丢失机器设备,何某索赔不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何某损失50万元,并返还机器设备,但王某始终不予履行。

  2015年11月底,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前往山东查封王某房产,但其房产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在先。执行法官随后赶往新疆查封了相应的机械设备,防止王某转移财产。由于案件跨区域太远,王某又一直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僵局。2018年,该院按拘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但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未予立案,何某随即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该院当即立案审理。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后,躲避多年的王某主动出现了。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王某与何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同意给付何某120万元,并当即给付了40万元,约定之后每月给付5万元。何某女婿闫某自愿以其名下位于山东新泰的房产为王某担保,何某同意撤回刑事自诉。(何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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