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山区法院:儿子拒付赡养费 法官劝解方履行

时间:2019-08-02 09:04:17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百善孝为先”。“孝”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有关“孝”的故事总是被人传诵和赞扬。近日,三山区法院受理的一起赡养费执行案件,却让人陷入深思。

  申请执行人梅某甲系被执行人梅某乙父亲,却因儿子不愿支付赡养费,父子对簿公堂。经三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终使被执行人幡然悔悟,并当场立即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标的700余元,接收该案件后,执行法官甚是不解,为何每月几百元的赡养费,儿子却都不愿履行呢?

  随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梅某乙传唤至法院,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梅某乙坚决不愿履行,并陈述其父亲砸毁其物品等“不当行为”。执行法官遂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列举了古往今来许多关于孝顺父母并被人传颂至今的中华传统美德故事,并从法律角度告诫梅某乙,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思想教育,梅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本案全部执行款及执行费。梅某甲对承办人这种释法明理的执行方式给予高度评价,并在电话里对承办法官表达深深的谢意。(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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