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郊区法院:法官做实思想工作让执行义务人变主动

时间:2019-08-07 08:49:06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铜陵郊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占有排除妨害纠纷案,经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让双方当事人由最初的激烈对抗到趋于缓和,最终在和谐的氛围中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与被告翁某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翁某将堆放在王某所租赁的厂区空地内的废旧轮胎等物品限期全部搬离。判决生效后,翁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到涉案厂区现场查看情况,并尝试与被执行人翁某沟通解决。但翁某的抵触情绪很大,对法院判决不理解,表示之前经该厂区所有人同意,可以临时使用该场地,虽然现在王某租赁了厂区内空地,但是其并非厂区的所有人,无权干涉。执行法官耐心地向翁某释法明理,反复做思想工作,说明之前虽然所有人同意他临时使用该场地,但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而且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现在,王某已经同所有人签订了合法的租赁合同,并支付了租赁费用,当然依法享有厂区空地的使用权。翁某堆放的轮胎杂物已经严重侵犯了王某的使用权,损害了其合法利益,如果翁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的一系列法律后果。法官多次耐心释法之下,被执行人的态度开始转变,从一开始的强烈抵触到后来逐渐理解,最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随后,翁某主动联系车辆将轮胎等杂物全部清除出厂区,双方当事人也由之前的针锋相对到最后握手言和,该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高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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