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司法拘留显威慑 拘留所门前“闪付”赔偿款

时间:2019-12-16 10:40:5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我愿意给赔偿款,家里人一会就把钱送来,求你们不要拘留我了。”12月13日,被执行人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在被送到看守所门前时服软主动履行全部执行款。

  2019年2月,家住安徽省定远县张桥镇的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行人汪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与唐某负同等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次性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汪某将唐某起诉到法院,案经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唐某赔偿汪某各项损失费用28000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未履行,汪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唐某以务农为生,仅有一套农村住宅,均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决定以唐某为突破口,多次到唐某家中做工作,但唐某属于“妻管严”,在其妻子刘某某的怂恿下,态度蛮横拒不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唐某实行司法拘留,12月13日中午12点,执行法官再一次来到唐某家中,将正在吃中饭的唐某抓获,随后,执行干警将方某送往看守所拘留,就在到达拘留所门口时,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便向执行法官请求履行。执行法官在取得申请人汪某同意后,将双方带到法院,随后,唐某的妻子前来法院将28000元执行款当场交给了申请人。至此该案顺利结案。(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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