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雨山区:巧用冻结促执行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16 08:15:00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笔执行款来的真及时,为我们复工复产提供了太大的帮助了。”近日,马鞍山市某营业部经营者曹某收到被拖欠的黄砂款30万元后,向执行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6年5月份,马鞍山市某营业部经营者曹某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黄砂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营业部定期向刘某供应黄砂,刘某按期支付黄砂款。2017年9月份,双方进行结算,刘某向曹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尚欠曹某黄砂款46万元整。后曹某多次催要,刘某仅支付部分黄砂款后未再进行支付,马鞍山市某营业部将刘某诉至雨山法院。2018年3月份,该院一审判决刘某在法定期限内偿还马鞍山市某营业部砂款人民币3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该营业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经法院通知也以各种理由拒不到院,我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3月11日上午,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刘某最近做生意有一笔大额入账,但转入的是其妻子账户。正值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复工复产在即,为最大限度维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执行法官调查核实情况后于当天下午前往银行线下冻结了刘某妻子账户。刘某得知其妻子账户被冻结后立即赶到法院,主动和马鞍山市某营业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交付曹某30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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