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执行员诉情说法 当事人改变态度主动支付抚养费

时间:2020-03-17 08:11:42 稿源:郎溪县人民法院

  3月13日上午,刘某某的爷爷来到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其孙子刘某某的母亲支付的抚养费。拿着这4800元抚养费,老人的心也算放下了,“感谢你们帮忙讲情,现在我也不用操心孩子的抚养费了。”刘某某的爷爷说。

  2011年,刘某与彭某在法院协议解除同居关系,约定儿子刘某某跟随父亲刘某生活,由彭某按年度支付抚养费用。然而之后几年,彭某并未按约定支付,刘某某每年都要委托其爷爷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每每从情理与法律双重角度出发,劝说彭某按期支付抚养费。在法院执行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彭月琴改变了态度。近几年来,彭某总是主动到法院足额给付抚养费。

  今年受疫情影响,彭某在疫情较为缓解之后,便来到法院,支付了2019年的抚养费4800元。法院收到执行款后及时联系刘某某到法院领取,保障当事人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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