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创新执行前工作机制 快速化解特殊主体案

时间:2020-04-13 14:40:23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通过在执行立案前利用诉前调解顺利化解一起涉及企业和行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快速帮助企业兑现了申请人胜诉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3年1月,黄山市某行政机关与某公司签订高低压电气设备采购合同,相关设备于2014年交付使用。后该行政机关认为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及办理验收、审计手续,故未支付16万余元尾款。经屯溪区法院民事判决,该行政机关须按约支付尾款及利息。

  该公司向屯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该案涉案主体特殊,执行法官从当前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恢复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经申请人同意,克服疫情造成的工作障碍,在立案执行前通过电话、微信多方居中协调,引导双方就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达成一致。4月7日,该行政机关支付了尾款,申请人也向法院撤回了执行请求,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吴洁宇 王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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