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619次竞价 单套住宅拍卖溢价1038万成交

时间:2020-04-16 07:54:17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4日,合肥中院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政务区翡翠路内森庄园一套住宅房,起拍价1852.216万元,6个买家参与竞拍,最终以2890.216万成交,溢价金额高达1038万元。

  溢价1038万元,溢价率高达56%。无论是住宅单笔总价,还是每平方价格,或是千万元以上交易的溢价率,在本地区此前均属少见。

  据了解,此次拍卖的房屋面积为725.78平方米,无证面积为34平方米,为毛坯住房,根据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合肥中院强制执行,4月13日23时08分首位竞拍者开始竞拍。

  14日中午12点27分,距拍卖截止时间越来越近,两位买家开始了“拉锯战”,先后出价60次,拍卖中,最高一轮加价为89万元,最终,W5788号买家以2890.216万将该套房屋拍下。整场拍卖吸引了78人设置提醒和13561次围观,最终6人各交纳180万保证金竞拍,经过619轮竞价成交。

  “充分竞价让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是维护各方权益的着力点,也是弥合分歧的最大共识”,执行法官赵俊山如是说。

  本案作为众多执行法官奋战身影的冰山一角,跨越春节假期和疫情期间,自2019年11月8日启动评估至2020年4月14日网络拍卖成交,几个“小技巧”,对于提高执行处置不动产效率,功不可没。

  一是注意详尽介绍拍品本身的特点。通过制作发布公告,结合实地看样,充分说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拍品信息,同时展示拍品瑕疵,消除有意向竞买人购买顾虑。

  二是此次拍卖执行法官经过合议庭合议后,采用一拍降价20%的拍卖方案,事实证明,一拍降价并不影响财产处置溢价。评估价以及起拍价主要目的是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财产真正的价值还需市场检验,执行处置标的物的价格取决于市场对标的物本身价值的评判。

  三是及时化解异议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实务中,反复不断执行异议是困扰财产处置一大难题,制约了执行效率,考验执行法官的耐心和智慧。针对本次财产处置中各方提出的异议,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多次沟通,在司法鉴定处和评估机构支持下,由评估公司出具书面《异议回复》,就财产评估作了充分说明,起到答疑解惑的作用,避免盲目提起异议和异议之诉的法律程序,既提高处置效率和拍卖效果,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涉案财产处置一直是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而司法拍卖作为涉案财产处置变现的基本手段之一,通常包括传统司法拍卖和网络司法拍卖。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因具备信息发布面广、参与主体范围广、拍卖零佣金、方便快捷、交易过程公开透明等优势,已成为法院进行财产处置的首选方式。为有效降低处置成本,提高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最终实现被执行财产价值最大化,疫情期间,合肥中院灵活借助网络平台,把网络司法拍卖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

  这起案件是巧用网络司法拍卖这一“利器”助力执行攻坚的“缩影”。2019年全年,合肥法院网络拍卖965宗,成交额18.12亿元,其中合肥中院网络拍卖87宗,成交额5.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数千万元,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提高了案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高。(赵俊山魏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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