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讨要赔偿多次被拒 法官“出面”两天到位

时间:2020-06-11 11:16:23 稿源: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近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只用了2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吴某在收到钱后,高兴万分地给徽州区法院打电话:“太感谢执行法官了,我自己跑去要钱,跑了几次都要不到,你们一出面,他们这么快就给我转账了!”

  2019年9月,吴某在搭乘某公交有限公司经营的公交车时,公交车因避让电动自行车而紧急刹车三次,导致坐在车内座位上的吴某因惯性向前摔出,胸部与车内铁质挡柱发生碰撞,造成吴某肋骨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公交公司为其支付了医药费。

  2020年4月经徽州区法院调解,吴某与公交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公交公司于5月8日前一次性赔付吴某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4900元。

  事后,公交公司一直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吴某遂向徽州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接手此案后,及时向该公交公司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积极做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角度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执行的后果。迫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司负责人答应履行义务,并当即将赔偿款转到了吴某的账户。

  本案的快速执结是徽州区法院快审快执涉民生案件的一个生动写照。该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涉民生案件的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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