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妥善和解执行案件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6-23 09:38:31 稿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汪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铜陵某联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周某与该建筑安装公司未交付货款,经汪某多次催要,仍不支付。汪某提起诉讼,经依法审理,判决周某偿还货款。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汪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表示现阶段维持运转需大量资金,现阶段实在没有能力履行义务。

  为了保障企业的复工复产,执行法官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协商,向申请人说明了当前疫情期间现状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性,如果企业不能尽快盘活,申请人更难拿到货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和解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与铜陵某联建筑安装公司就所欠货款达成分批给付的协议,使被执行人能够顺利复工复产。

  裕安法院执行工作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审适用执行措施,从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在服务疫情和保障当事人权益上精准施策,及时有效化解涉企纠纷,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彰显司法温度。(李曾)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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