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消极躲避执行 法官释法明理后12万一次付清

时间:2020-08-05 10:51:33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周某某今天主动来交钱了,带的12万元现金,一次性付款!”近日,肥西法院执行局微信工作群里发出了一份捷报,并上传了几张交付现金现场照片。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周某某、刘某某原为合伙关系,三人合伙经营土地工程项目,因经营不善,后两被告要求退伙,原告遂起诉至肥西县法院,案经审理最终达成调解意见:两被告偿还原告投资款10万元及利息。调解结案后,两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某无奈之下申请执行。

  执行局副局长孙昊收案后,多次向两被告发出履行通知书,并查询两被告履行能力及财产线索,均无实质进展。6月17日凌晨,孙昊带领执行干警深入偏僻乡村查找到被执行人周某某,顺利将其拘传到执行局协商处理案件。周某某表示受疫情影响,经营形势不好,资金周转不开,希望能够分期还款,在周某某一再承诺一定按时还款的情况下,申请人同意接受分期付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孰料,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周某某并没有按约定分期还款,竟还“失踪”了,案件一度无法推进。

  7月28日,孙昊得知被执行人周某某又在老家现身的消息,立刻带领干警深入农村,登门走访,几经周折才得知,周某某当初同意分期付款只是是迫于强制执行威慑力,但其本人一直对应还款项金额存有异议,认为利息过高,所以索性消极躲避。经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本息合计15.6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确有难处,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孙昊通过电话多次与申请人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害,申请人王某某也表示理解,并自愿降低部分利息,确定最终给付金额为12万元整。见申请人如此体谅,周某某也当即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全款,不给申请人和法官添麻烦。

  7月31日下午,周某某提着12万元现金当着执行干警的面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王某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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