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院: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看法院如何惩戒

时间:2020-09-22 18:25:55 稿源:安徽长安网

  李某与陈某追偿权纠纷一案,2018年10月,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共欠李某36000元分12个月偿还,每月偿还3000元。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李某基于对陈某的信任,向该院申请撤回对陈某的执行,该案依法终结执行。

  两年来陈某不但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还将李某的电话设置呼叫等待,以致李某无法联系陈某。近日,李某向该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要求恢复对陈某的强制执行。经审查,该案符合恢复执行的立案条件,予以准许。

  “对于执行恢复类的案件,将区别于首次执行案件的办理,一方面承办法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掌握的是非常清楚的,另一方面在查人找物方面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案件能够执结完毕”,办理该案件的承办法官说道。具体到该案,承办法官再次对陈某提起网络查控,结合李某提供的陈某长期在外地工作的线索,网络查控将更加有针对性的查询陈某所在地的银行,并结合账户的交易流水,对部分流水较多的账户及时予以冻结,同时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消费,让其出行受阻,陈某因长期在外工作需要经常乘坐高铁,限消后无法购买高铁票,遂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向李某履行了还款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该院像陈某一样的案件每年均有数十件,随着查控力度的不断增强,惩戒措施的持续深入,绝大多数被执行人还是能够履行义务,对于少数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该院有多种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

  精准查控,不留死角。结合被执行人长期居住地、账户明细(交易流水)等信息作出科学判断,对有余额的账户或者暂无余额但交易流水较多的账户实施冻结;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同时为被执行人量身定制“老赖彩铃”,让“老赖们”闻“声”丧胆,无处藏身,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于采取前两项措施后仍不履行的,承办法官还可向辖区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函,由公安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实践证明成效显著;

  对于已查找到的被执行人经劝说后仍拒不履行的,果断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符合拒执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在此提醒老赖们,切莫对抗法律,唯有诚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修复诚信缺失的正道,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同时也会优先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修复信用,重新开启美好诚信的人生。(周晔枫)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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