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雨山:12年信访积案终化解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时间:2020-11-02 16:48:41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0月28日,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组跟踪督办下,一起涉信访12年执行积案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吕某某将一面写着“为民监督有方十二年案执结”的锦旗送到雨山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感谢该院纪检监察组督办协调促使其顺利拿到了执行款,维护了合法权益。  

  据了解,早在2004年、2006年,吕某某和潘某某共同承揽工程,工程由潘某某出面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2007年2月11日潘某某向吕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言明“我自2004年5月至2007年元月先后从吕某某处借得人民币15万元,在2007年3月底前付清。”欠条署的日期为2007年2月9日。后经庭审查明,双方均认定无借款事实,而是工程款纠纷。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潘某某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吕某某工程款68781元。判决生效后,潘某某迟迟未支付该笔工程款,吕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因潘某某人长期在外地,行踪飘忽不定,法院经多方查找,没有发现其有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吕某某也没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因执行不能,法院不得不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后该案件作为重点案件交由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纪检监察组积极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交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商讨案件执行方案。  

  随着时间推移,被执行人的住址、联系方式早已发生了变动,后经查询被执行人潘某某银行卡近期有交易。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被执行人潘某某的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在潘某某的开卡银行,通过查询,找到被执行人目前的住所地及联系方式。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查找执行干警这次终于找到了早已熟悉名字却未见过面的被执行人潘某某。执行干警向潘某某着重强调了阻碍执行、抗拒执行可能承受的不良后果。面对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一直躲避执行、拖延执行的潘某某深感懊悔,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潘某某与申请人吕某某终于达成和解,并于10月27日一次性支付了欠款50000元,吕某某也同意不在追要剩余款项。拿到执行款的吕某某激动不已,不停地表示感谢,至此这件长达十二年的执行信访案终于得以划上句号。(杜瑾)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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