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窃电、拖欠电费 合肥首批失信电力用户正式公布

时间:2020-11-12 09:50:54 稿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合肥市首批电力失信行为主体名单在信用合肥网站正式公布。四家企业由于不法窃电、长期恶意拖欠电费等行为“榜上有名”,在今后一段时间,其正常用电、业务开展,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

  为了进一步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城市良好用电秩序,今年8月,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加强电力用户及电力施工单位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规定,由合肥供电公司负责直接抄表收费的电力用户,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等相关主体,按照公用综合评价结果等为依据,经合肥市发改委审核后,将被认定为“诚信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失信电力用户”和“失信施工单位或个人”四类。

  这是合肥市首次将电力用户的信用信息全面纳入城市信用评价体系。“诚信电力用户”可享受财政优先考虑、信用加分、专属客户经理等联合激励措施,而失信主体将根据具体情形,将对外公布,并受到一定联合惩戒。

  “自今年1月开始,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集的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连续多次逾期缴纳电费,在工作人员上门提醒后,其仍旧拒不理睬。”合肥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工作人员再次登门时居然发现这家企业已“人去楼空”。经系统查询,该户“转移阵地”至长丰县继续生产经营。“我们立即上门进行提醒,但该企业以各种借口拒缴电费,目前已累计欠费达25.07万元!”

  由于存在长期恶意拖欠电费或不法窃电等行为,包括上述瑶海区某建筑装饰公司在内的四家企业成为合肥市首批对外公布的“失信电力用户”。根据规定,他们将会受到中止供电、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取消电力直接交易准入资格等一系列的联合惩戒。其今后一段时间的生产经营将发生较大变化。

  据介绍,“失信电力用户”不仅包括拖欠电费等不良用电行为,恶意破坏电力设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并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同样也将列入失信主体。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失信主体”主动提出修复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或将被移除“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布。(通讯员 李岩 曹天广 记者 徐慧媛)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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