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执行路上偶遇失信人 面临拘留闪付赔偿款

时间:2020-11-23 09:41:42 稿源:安徽法院网

  “法官,我现在就把赔偿款交到法院,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千万不要拘留我……”11月13日,定远县法院在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时,因惧慑执行惩戒措施,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将5000元赔偿款交到法院账户。

  2018年11月,家住定远县的李某某驾驶电动车在倒车时与刘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事故经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双方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将李某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某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于2019年11月支付3000元,于2020年1月支付5000元。但李某某在支付第一笔赔偿款后,拒绝支付下剩赔偿款,无奈之下的刘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与李某某取得联系,责令其尽快履行生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李某某总是百般推脱,企图拖延执行。11月13日,执行干警前往李某某所在村调查案件情况时,偶到李某某,法警迅速将其控制,带回法院。在法院调解室内,面对始终声称没有钱的李某某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将其进行体检和核酸检测后,原本一副坚决没有钱、无所谓态度的李某某,主动要求履行,哀求执行法官不要拘留自己。随即,李某某就将5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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