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被执行人玩“躲猫猫” 却又到法院参加庭审

时间:2021-07-28 08:29:43 稿源:新安晚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为逃避支付11645元农民工工资,被执行人刘某某一直东躲西藏玩“失踪”,企图规避法院执行。然而,一直玩“躲猫猫”的刘某某却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自投罗网,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临泉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作为原告参加庭审。庭审一结束,在法庭外守候多时的执行法官、法警便将刘某某逮个正着。

  据了解,2020年,刘某某承包了临泉县某工地外墙涂料项目,聘请潘某、普某、杨某三人为其提供劳务服务。在项目完工后,刘某某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付工资。无奈之下,潘某等3人于2021年2月20日将刘某某诉至临泉县人民法院。

  因案件涉及农民工权益,临泉县人民法院迅速为潘某等3人开启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2021年2月24日刘某某与潘某等3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承诺在一个月内将全部劳务费结清。可到期后,刘某某并未履行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过法院依法查询,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执行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得知,周边邻居有一个月的时间未见到刘某某回家。就在案件快要陷入僵局时,事情迎来了转机。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刘某某曾于6月3日在临泉县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在确定开庭日期后,审、执人员分工协作,静候其自投罗网,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潘某、普某、杨某三人正在签结案文书。

  被执行人刘某某被带到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约2小时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但刘某某始终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临泉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对刘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并按照规定带刘某某前往临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核酸检测等检查。看到法院真的在对自己采取措施,刘某某不等检查做完,便迅速联系家人,将三笔劳务费分别转至潘某、普某、杨某三人的微信账户上。至此,潘某等3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毕雯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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