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无理由退房”不兑现房企被强制执行520万
本报讯 8月16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与银行等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的特点,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情况,并迅速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仅用时20天,成功执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案款52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法官8月17日上午披露了案情:两年前,许某、张某等人与六安某置业公司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销售的房产,总价款520余万元。该公司出具了《无理由退房承诺书》,承诺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任何时间,购房人享有无理由退房的权利,许某、张某等人也按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2020年12月,许某、张某等人不再想购买该公司房产,要求按照《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办理退房,并要求该公司返还全部购房款,但该公司一直没有退款。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许某、张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许某、张某等人的诉讼请求,但该公司仍然没有退款,许某、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立即对被执行公司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账户有足额流动资金,遂立即采取强制冻结措施,共冻结账户资金520余万元。8月13日,执行法官依法将520余万元执行款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案款到账后,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到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
8月16日,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520余万元案款全部发放给申请人。至此,两起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朱传忠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