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借款人欠钱不还玩失踪 担保人以房抵债促执结

时间:2021-08-27 10:10:26 稿源:安徽法院网

  安徽法院网讯 因碍于情面,被执行人刘某用自家房屋帮其好友借款进行抵押担保,因好友无力还钱玩失踪,担保人只好将其抵押的房屋抵债给申请执行人。8月20日,定远县法院通过“以房抵债”方式执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家住定远县的李某以经营周转为由向某公司借款70余万元,好友刘某将其名下一间位于该县闹市街道的一间门面房作为抵押担保,2017年11月,借款到期后因李某无力偿还借款,某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刘某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刘某未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上门调查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因外债较多早已不知所踪,担保人刘某除名下被抵押的门面房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法院执行。为尽快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案款,执行法官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刘某抵押门面房,经过对涉案房屋查封、扣押、评估后并进行拍卖。2021年8月20日,在一拍二拍变卖均已流拍的情况下,通过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将名下房产抵付给某公司用于偿还债务,该案件得到圆满执结。(丁岚)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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