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灵活运用财产保全 高效助力执结四案

时间:2021-12-15 10:37:43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月9日下午,谯城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江苏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余万元强制划拨至法院账户后,顺利执结四案。

  2017年4月,被执行人江苏某公司承建亳州某汽车投资公司的土建、装饰、水电、消防等工程项目,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承建的上述工程部分项目转包给了申请执行人姚某,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被执行人江苏某公司仅支付了申请执行人姚某部分工程款,剩余的工程款经姚某多次催要,被执行人拒不支付。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被执行人江苏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姚某工程款3558636元及利息。

  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从姚某处了解到该案在审理期间申请了财产保全,当时由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仅有少许存款,导致未足额冻结。当执行干警再次通过查控系统对该账户查询时发现已足额冻结,立即对该账户采取扣划强制措施,该笔执行款被划拨至法院账户后,执行干警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发现申请执行人姚某在法院还有三件被执行的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解释,姚某同意从其执行款中先行偿还另外三名申请执行人的货款共计61万元。最终,四起案件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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